关于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LNG天然气牵引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位投标单位:
将招标公告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牵引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销售证明的原件,且一个品牌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只能一家经销商或制造商投标;
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是牵引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销售证明的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合肥施凯公交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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