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S101线南门桥改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皖M5130075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定远分局。
2、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县S101线南门桥改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3、招标项目内容:施工阶段跟踪审计;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5、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施工图纸,总投资概算650万元。
6、项目实施工期:210日历天。
7、审计费用:费率报价,以该项目结算价款为取费基础。审计费用=工程决算审计价款*中标费率。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资质要求:省内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省外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省外企业应先到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得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的,作自动弃权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手持或密封于资格标中均视为携带)
三、评标原则、内容及程序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
2、评标内容:评标内容包括:资格标、商务标。
3、评标程序:评标先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标,再评商务标。
四、资格标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
(4)拟派跟踪审计组成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证书(造价工程师1人,造价员1人);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或手持);
(6)省外企业需提供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滁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标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商务标的评审。评标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定远县诚信投标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商务标:投标函。
六、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
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资格标原件及复印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设置的最高限价为8‰ ,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基准值=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且最接近的为中标候选人
,若中标候选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完全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若通过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可以确定中标人。
八、定标:
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依法重新招标。
3、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委托方(业主)签订合同。
九、付款方式:工程结束支付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支付余款。
十、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须在开标前转入以下帐户(任选一个),交款后须携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核验。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0.5万元;信用保证金:0.5万元。
收款单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户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银行账号:12-136001040009511
收款单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银行帐号:179716068268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定远县S101线南门桥改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 保证金。
2、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对于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无息退还,信用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4.1 提供虚假资料及伪造相关证件投标的;
4.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4.4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5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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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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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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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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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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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10时00分,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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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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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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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10时00分,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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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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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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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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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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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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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确定3日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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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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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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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利 0550-402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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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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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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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0-428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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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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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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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东:0550-403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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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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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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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招标采购网( www.dyzbcgcom )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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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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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费收费按 3000 元计取,交易费按定远县招标采购
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以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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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有关格式
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资格标)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
1、根据你方(工程名称),对招标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 以结算价款为基础,费率 报价为: ‰,大写: 。造价工程师姓名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要求提交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十三、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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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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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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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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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凡是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企业,均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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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
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定远县S101南门桥改建工程造价跟踪审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人:滁州市公路管理局定远分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人:吴 利
联系电话:0550-4027106
(单位盖章)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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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定远县中远会计师事务所
经 办 人:杨小东
联系电话:0550-4034038
(单位盖章)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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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备案盖章)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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